數位時代之著作權
原則摘要:
.以博恩公約為原則,建立自己的著作權
.簡單付費機制
.站存或技術上所做的複本,不包括複製權
.數位形式的著作,無論有無付費使用者應該要
瀏覽有著作權的資料
有著作權的資料可以讀、聽、看
為了個人、教育或研究需要,館員可以幫讀者複製部份授權保護的資料
.著作權法應許可教學、研究所需的使用者
.圖書館所借出的的數位資料不受法律干涉
.合約規定不可逾越著作權法
.法律應允許圖書館為保護、保存資料將其轉成數位形式
.立法應包括法定寄存的電子資源
.著作權法在著作所有權人不與法律磋商,此時法律無效
.著作權法應在作者與使用者之間取得平衡
.法律應清楚界定第三者(圖書館)的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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