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

5/27 開放近用資訊

著作權:包含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

著作人格權:永續存在,不因著者死亡而消失,任何人不得侵害,不得轉讓與繼承。
包含:
公開發表權
姓名表示權
有權保持著作之內容完整

著作財產權:存續於著作人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,可轉讓、繼承,不可無限制擴張,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。
包含:
重製權
公開口述權
公開播送權
公開上映權
公開演出權
公開傳輸權
公開展示權
改作
移轉所有權
出租